徐溥將奏折打開,和劉健兩人一起看。
因為篇幅有限,李東陽和謝遷兩人只能站在后面,看得有些費力。
原本徐溥劉健四人以為,這所謂的幣制改革,不過是朱佑樘用大明寶鈔,掠奪民間財富的另一種說法而已。
至于內容,和洪武年間,永樂年間發行的大明寶鈔,應該是大同小異的。
但沒想到,朱佑樘寫的這封奏折,上面關于大明寶鈔的具體規定,竟然還真和之前發行的大明寶鈔,有很大的不同。
其中一些新鮮詞,比如中央銀行,銀行準備金,定期回收,防偽紙鈔等字樣。
雖然乍一眼看來莫名其妙,但細細一思索,卻又覺得設計的非常精妙。
其實朱佑樘所構想的幣值改革,并不是改成后世通俗意義上的紙錢,而是類似于香江那邊的港紙。
實際上,港紙并不是一種法定貨幣,而是一種和美元相聯系的兌換卷。
每張港紙上面,都印有“憑票即付”的字樣。
意思就是,這張港紙只是可以兌換美元的兌換券,不具有法定貨幣的效用。
香江規定,發鈔銀行在發行任何數量的港紙時,必須按7.80港紙兌1美元的兌換匯率,向金管局交出美元,記入外匯基金賬目,領取了負債證明書后才可印鈔。
也就是說,市面上每出現7.8元港紙,銀行里就要存入1美元。
而港紙可以隨意兌換成,固定匯率的美元。
按照朱佑樘的意思,首先應該在紫禁城內設立一個中央銀行,同時在兩京十三省,設立分行。
由中央銀行進行印鈔,每向市面上發行一貫大明寶鈔,銀行內就要存入一兩銀子。
每一張大明寶鈔,都和其面額相對應的銀兩銅錢相掛鉤。
而且大明每一家銀行,在收到相對應的大明寶鈔后,將無條件為其支付大明寶鈔上相對應的銀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