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峰到了紐約后連續工作了近20天沒有休假。
事情又多又雜,傍晚,他處理完手頭的事情后,疲憊的跌進沙發里。
他望著天花板,有點想陳墨合。
拿起手機,也不知道該給她發些什么,怕她困擾,但又實在想她。
他回了紐約以后只有在到達的那天給她打過一個電話,她叮囑他工作之余要好好吃飯,照顧好腸胃。
想到這兒,他打了一個電話給李綸。
“我之前看中的那套房子,怎么樣了?”
“差不多都收拾好了。”
“嗯,辛苦你了。”
“覺得我辛苦你也給我買一套,就住你家對面就行。”李綸打趣他。
“你喊我一聲爹我就給你這個大兒子買房。”林峰也不嘴軟。
“一聲爹就給我買房?那我能把你叫破產。”李綸跟他貧。
兩個人又討論了一些其他的事,才掛了電話。
他很少和家里人聯系,所以也不知道陳墨合最近怎么樣,況且跟林母聯系她也很少會提林紹和陳墨合的事,多半是囑咐他不要太辛苦。正在他猶豫不決的時候,一個陌生的號碼打了過來。
“林大哥!是我!我是姚鈴嵐。”電話那頭的聲音帶了些慌張和哭腔。
林峰眉頭一皺,“怎么了?”
“我被偷了,手機錢包都沒了,我現在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兒,是個警察局,你能來接我嗎?我好害怕,不知道該怎么辦了。”姚鈴嵐說著說著竟然哭了出來。
“你把電話給警察。”